在法院判決后的執行過程中,有個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判決,成為了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老賴”。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部署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自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6月為止。近 ...
在法院判決后的執行過程中,有個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判決,成為了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老賴”。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部署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自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6月為止。近日,南國都市報記者從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該院在執行過程中,共有5名“老賴”被拘留,87名被執行人被曝光并被限制高消費,執行到位款項235.32萬元,結案率為92.59%。
案例1
叫人干活不給工錢
“老賴”想溜走被警方控制
在“老賴”的世界里,沒有“按時履行判決”,或是無視法律拒不履行判決賠償,或是企圖保全財產偷偷開溜,有的“老賴”拖欠賠償數年之久,有的則干脆杳無音訊,因而出現了各式各樣的鬧劇,可謂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但是“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任憑“老賴”們法力再高,最終還是得乖乖順服在法律的威嚴之下。
2013年6月13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接到兩宗勞動合同案件,兩位申請執行人因與被執行人勞動后沒有得到應有的報酬,判決生效以后,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判決生效內容。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向申請執行人下達執行通知書,但被執行人逾期未履行。為了敦促被執行人,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多次查找被執行人財產及線索,但查找無果。種種跡象表明,被執行人變成了“老賴”,偷偷開溜了。
為了落實涉民生案件專項整治活動,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和多部門溝通,要求協助工作,聯合派出所、工商局、機場等多部門,協同做好判決執行工作。同時擴大執行范圍,上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限制其高消費、坐飛機等途徑。在多部門的配合下,眾多的“老賴”案件出現了轉機。
2014年3月3日上午8時,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院承辦人陳文新法官接到一個電話,是三亞市大東海派出所的一位民警打來的。民警稱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的一位當事人向派出所報案,表示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判決,并且躲了起來,大東海派出所民警根據多方調查,當場控制住這名被執行人。隨后,陳文新法官帶領法警趕到派出所,將被執行人帶回法院。
當天中午,陳文新法官利用中午休息的時間,主持雙方進行和解。被執行人終于同意,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兩名勞動者權益得到實現,“老賴”也終于服法。
案例2
拒絕支付賠款還轉移財產
石材老板被刑拘后乖乖還債
今年,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按照最高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和省高院瓊高法(2013)213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深入開展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專項活動,通過向社會媒體公布“老賴”名單,嚴厲打擊規避執行行為
孫某與陳某是合作伙伴,在一次公司股份轉讓中,兩人就合同說明出現糾紛,于是對薄公堂。經過法院判決,陳某需向孫某作出賠償。可是陳某卻遲遲未履行,在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被執行人陳某已將保全的兩臺紅外線切割機,一臺磨邊機和被告某公司存放在三亞市花崗石材料廠價值16萬元的石材料轉移,這些材料下落不明。
為了對失信“老賴”進行重點打擊,2013年9月29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對陳某進行司法拘留。同年10月8日,法院將被執行人陳某錄入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同時,鑒于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并轉移法院訴訟保全查封的財產,逃避法院強制執行,情節惡劣,涉嫌構成犯罪,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執行局將本案有關材料移送三亞市公安局進行偵查,并將陳某移送三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從事石材生意的陳某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會讓自己的商業信譽受損,并且會被追究法律責任。陳某終于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開始主動聯系家人,積極籌款償還債務。2013年10月16日,陳某的女兒將33萬元匯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當事人案款專用賬戶。
至此,涉案債務全部執行完畢,“老賴”陳某也在被執行過程中受到教育,重新走上了正軌。
重拳出擊
專項整治“老賴”
拘留5人,87人被限制高消費
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部署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決定自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6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制定了《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工作方案》,確定27宗涉民生案件為本次集中執行的案件。
根據工作方案,2014年春節前用20天左右的時間集中執行一批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勞動報酬案件、申請執行人生活極端困難的案件。2014年3月底前,所有被列入本次集中執行活動的案件執結率達到70%,到2014年5月底前,基本執結。
據悉,本次集中執行活動,以涉及人民群眾生存生活的追索勞動報酬(包括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賠償以及上級法院掛牌督辦的相關案件為重點,采取更加有效的執行措施,集中打擊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為,提高案件執行效率。
今年4月9日上午,記者從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了解到,在針對失信被執行人的專項整治活動中,三亞市城郊法院城郊法院共出動干警100人次,組織出擊執行、集中放款等單項行動3場,執行到位款項235.32萬元,執行到位率為98.17%,曝光并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87人,拘留“老賴”5人,強制執行重點項目1處,執結追索勞動報酬、工傷事故賠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等民生案件25宗,結案率為92.59%。“執行難”專項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發布黑名單
通過媒體公布名單
限制“老賴”高消費、出境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記者從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了解到,對于失信“老賴”,采取納入“黑名單”的模式,通過多種途徑將名單向社會公布,并且限制“老賴”的出行及高消費。每逢節假日,三亞便迎來了旅游消費、餐飲消費及其他高消費的旺季,對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將“黑名單”與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方式有機結合起來,與三亞市內主要的飯店、賓館、機場、車站建立協作機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乘坐飛機、高鐵,禁止被執行人參與國內外旅游、度假等活動,禁止被執行人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對于黑名單的公布與通報,記者從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公布的方式首先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名單庫在互聯網上向社會公布,同時也包括各級法院通過公告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公布,并借助定向通報制度,借助現代信息科技手段,將失信信息數據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進行“點對點”通報,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輸送到相關單位的信息系統,由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等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6種情形被列入失信者黑名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具有6種情形之一的被執行人將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即: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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