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30,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省工商局負責同志介紹貫徹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配套規章的工作措施和意見。 齊魯網記者在現場了解,《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
下午2:30,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省工商局負責同志介紹貫徹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配套規章的工作措施和意見。
齊魯網記者在現場了解,《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最鮮明的特點就是強化了信用約束措施,不再依靠傳統的行政處罰手段,而是更加注重運用信息公示、社會監督等手段強化對企業的信用約束,充分發揮信用在維護市場秩序中的作用,切實轉變政府職能。
其次,《條例》體現了部門聯動響應,在公示企業信息方面,《條例》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推動本行政區域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各部門實現企業信息的互聯共享。在信用約束方面,各部門將建立聯動響應機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同時,《條例》強調了企業社會責任,政府部門不對企業公示的信息事先審查,信息一經公示,全社會即可查詢,將企業對政府負責轉變為企業對社會負責,促進企業誠信自律。
此外,《條例》推動形成社會共治。企業信息公示制度的建立,使企業信息透明化,能夠充分調動社會積極性,利用社會化監督來取代單純的行政監督,形成信息充分共享的全方位監管,做到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有機統一。
在發布會上,記者還了解到《條例》所涉及的內容及貫徹落實的制度保障。
《條例》共25條,約2900字。《條例》主要規定了什么是企業信息,誰公示企業信息,通過什么方式公示企業信息,不公示企業信息負有什么法律責任,如何保證公示主體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公示系統如何建設,政府部門、公民、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公示主體如何監督,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如何保護等。
除此之外,《條例》還規定了企業年度報告報送和公示的時間、方式、內容、程序等具體要求,以及企業不按規定報送和公示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約束措施等等。
同時,為保障《條例》更好地落地生根,《條例》主要圍繞信息公示做了若干個制度設計,主要有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公示信息抽查制度、部門聯動響應機制、信用修復機制等一系列制度,制度設計更進一步說明了《條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