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ri),云南省(sheng)舉辦(ban)了全(quan)省(sheng)社(she)會(hui)組(zu)織統(tong)一(yi)社(she)會(hui)信用代(dai)碼賦(fu)碼暨換證工作(zuo)培訓(xun)班(ban)。此(ci)次(ci)培訓(xun)班(ban)主要(yao)目的是對全(quan)省(sheng)社(she)會(hui)組(zu)織統(tong)一(yi)社(she)會(hui)信用代(dai)碼賦(fu)碼及(ji)換證工作(zuo)進行安排(pai)部(bu)署,并(bing)對由省(sheng)質監局和省(sheng)民(min)政廳(ting)共同開(kai)發(fa)的云南省(sheng) ...
2016年4月18日,云南省舉辦了全省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暨換證工作培訓班。此次培訓班主要目的是對全省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及換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并對由省質監局和省民政廳共同開發的云南省社會組織統一代碼信息系統操作使用進行培訓。
培訓班上,省民政廳李國材副廳長做了動員講話,要求我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人員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實施統一代碼制度的重要意義,積極推進社會組織統一信用代碼實施,全面開展社會組織登記“三證合一”,使改革成果更好地惠及全省社會組織。民政部門要充分運用好社會組織統一代碼信息系統,打破信息孤島,實現部門之間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此次培訓是依照國務院有關“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要求和國家民政部的工作部署。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方式,將原來由民政、質監、稅務部門核發的三本登記證,整合為民政部門核發的一本登記證。新版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將在醒目位置標注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取代原來的登記證號和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社會組織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身份識別碼,社會組織變更或注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保持不變,保留回溯查詢功能。
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省民政廳做了大量前期準備工作,一是按照《民政部關于改變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印制及征訂方式的通知》要求,積極組織實施,實現了改革后新的登記證書在本省印制,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大大降低了成本,目前第一批證書已按各地原有存量的80%發放各地。二是根據我省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人員在打印證書方面不統一、不規范、效率較低等問題,專門制作了統一代碼制證模板。三是積極協調省標準化研究院開發了云南省社會組織統一代碼信息系統。系統的使用對全省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實施以及與相關部門間信息共享提供了支持,將較好地提高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人員的工作效率,提高各地社會組織信息化建設的水平。
培訓班上,省民政廳李國材副廳長還對今年全省社會組織體制機制深化改革的工作進行了安排。一是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要求把慈善法這部慈善組織的基礎性法律學好用好,大力培育發展慈善組織、規范慈善組織活動、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在慈善法的規范和指引下,促進我省慈善事業健康發展;二是安排部署全省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工作。三是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在各級黨委“兩類”組織黨工委的領導下,主動配合組織部門,把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納入登記、年檢、評級評估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全過程,積極支持組織部門開展社會組織黨建覆蓋提升行動。
此次培訓結束后,全省省、州(市)、縣(區)三級民政部門將通過云南省社會組織統一代碼信息系統實現網上實時賦碼和頒證,并與質監、國稅、地稅、銀行等部門實現數據實時共享,為社會組織征信系統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