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昨日發布公告稱,東莞上(shang)市公司勤上(shang)光電控股股東在(zai)2013年(nian)度和2014年(nian)上(shang)半年(nian),出現非經營性占用勤上(shang)光電資金的情況,日單筆最(zui)大金額超過4000萬(wan)元。鑒于此(ci)違規(gui)行為,深交所對勤上(shang)光電四高管予以公開譴(qian)責(ze)的處分 ...
深交所昨日發布公告稱,東莞上市公司勤上光電控股股東在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年,出現非經營性占用勤上光電資金的情況,日單筆最大金額超過4000萬元。鑒于此違規行為,深交所對勤上光電四高管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并記入誠信檔案。記者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四名涉事高管均已先后辭職。雖出現上述負面消息,但昨日兩市再現千股跌停,勤上光電則僅跌6.03%,躲過跌停。
單筆最大占用4125萬元
深交所公告稱,經查明,東莞勤上光電(002638)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當事人存在違規行為。2013年度,公司的控股股東東莞勤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勤上集團”)非經營性占用勤上光電資金日最高余額3950萬元,單筆最大金額4456.85萬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勤上集團全部歸還上述資金。2014年1月至7月,勤上集團非經營性占用勤上光電資金日最高余額3878.51萬元,單筆最大金額4125萬元,截至2014年12月19日,勤上集團全部歸還上述占用資金。然而,直至2015年4月29日,公司才披露了上述事項。
涉事的四位高管包括勤上光電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李旭亮,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溫琦,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毛曉斌,時任財務總監胡玄跟。上述四人都被深交所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于相關當事人的上述違規行為和本所給予的上述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布。”
就所占用資金的用途問題,記者昨日致電勤上光電董秘段鑄,但對方表示對此“不方便透露”。他同時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已經在今年早些時候接受了罰款的行政處罰。
回顧:上市以來多次遭處罰
據悉,于2011年在深交所中小板正式掛牌的勤上光電,是當時國內LED半導體照明第一股,也因此獲得了大量的政府補貼。然而上市以來,勤上光電就風波不斷。
2014年5月,該公司因涉嫌隱瞞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被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當年12月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勤上光電被證監會立案調查,11天后勤上光電發布了退市風險警示。時隔三日后,公司獨立董事丁友剛辭職。
今年3月17日,勤上光電又因隱瞞重要信息被行政處罰。2013年、2014年,勤上光電累計向勤上集團劃轉資金18.27億元,勤上集團及其子公司則分別累計向上市公司劃轉10.29億元、7.98億元。然而,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勤上光電對此沒有告知投資人。為此,廣東監管局給予上市公司、時任公司董事長李旭亮、案發時的前后兩任財務總監毛曉斌和胡玄跟,以及時任董事會成員溫琦警告處分,并分別向其處以50萬元、30萬元、15萬元、10萬元、3萬元罰款。